行政手段已用到極限 環保總局呼吁公眾參與環保新政
發布日期:[14-10-01]
“從‘區域限批’到‘流域限批’,可以說在既有法律法規范圍內已經把行政手段用到了極限。”潘岳說,在這種情況下,環保新政策、新制度的催生應該說是必然的。但是一個新政策,從提出、出臺、實施直至見到成效,將是一個艱巨而長期甚至是曲折的過程。在這一過程中,政府、企業集團、專家學者的作用和影響都是非常重要的,而社會公眾的力量更是不可或缺。
他認為,社會公眾是制定環保未來新政策的重要參與者。任何一項公共政策的出臺都離不開公眾的參與。不僅公眾的訴求應是公共政策制定的重要考量因素,公眾的參與也是保證政策科學性的重要前提。不得民心的政策,無論多么符合政策制定者的愿望和利益,從長遠看來,也都是不成功的。
“環保政策的實施,從本質上講是政府同利益集團之間的一場博弈,社會公眾則是這場博弈后果的直接承受者。”潘岳坦陳,在過去幾十年里,環境污染已經使社會公眾的利益受到了嚴重損害。以保護和改善環境及社會公平為導向的環保新政策,無疑會得到社會公眾的擁護。社會公眾也就無疑將成為環保新政策的堅定支持者和有力推動者。
潘岳表示,社會公眾也是環保政策最有效的監督者。政策本身并不能自動達到人們所期望的目標或者取得預期的效果。為了達到政策目標,對政策系統及其運行實施監督是必須的。社會公眾的監督不僅可以防止環保政策運行過程中權力尋租的行為,同時也可以督促地方政府與企業接受和遵循環保新政策。
“當我們為環保新政策的實施而感到欣喜和鼓舞時,千萬不要忘了自己肩上的責任。”潘岳這樣告訴記者。
資訊來源: 《法制日報》